2月27日,索普集团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和行政方代表对《共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进行了讨论协商。 会上,职工代表和行政方代表围绕集体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针对职工关心的工资调整方案、企业年金、职工体检等问题,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讨论和沟通。修订完善后的《集体合同》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集体合同是集团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的一项集体性约定,旨在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集体合同包含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工作和休假时间、社会保险和福利、职业健康安全、职业培训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等内容。集体合同的建立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以及企业整体利益的合法行为,也是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最好体现,是推动整个公司经济工作发展的有效动力。